处罚对象:
叶蒙,易兰锴,李战,钟秋生,黄欣,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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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1〕 1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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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A 股证
券代码: 600963;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叶 蒙,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黄 欣,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 战,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钟秋生,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2-
易兰锴,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2021 年 4 月 10 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等公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度资金期间占用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 2020 年,公
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通过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式多次
向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提
供资金,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 单日最高发生
额 2 亿元,单日最高余额 5.53 亿元,月均占用 2.58 亿元,资金
占用发生金额累计达 30.93 亿元,占上市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37.45%。上述占用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全部偿还,期
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公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通过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
式多次向控股股东泰格林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等
有关规定。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
地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未能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对公司的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控股股东泰格林纸的行为严重违反
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和《上海证- 3-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 1.3 条、
第 2.4.1 条等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 公司时任董事长黄欣、叶蒙作为公司主要负责
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时任总经理李战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
策的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钟秋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时任
董事会秘书易兰锴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
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
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 条、第
3.2.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公司时任董事长黄欣提出异议称,根据上级组织安排, 其在
2020 年 1 月 8 日即辞去董事长职务, 2020 年中仅有 4 个交易日
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与公司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无直接关系。
此外,在还款过程中,其通过实际控制人提供支持,采取补救措
施,恳请不予通报批评。 对于黄欣提出的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审议后认为不能成立。一是黄欣确
在 2020 年 1 月 8 日即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但经后续核实,在
其任期内,公司 2020 年资金占用的发生金额为 8000 万元,所涉
金额较大。 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 黄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
营及规范运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对于黄欣积极采取整改
措施,推动占用资金年末全部归还、 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一定
程度上减轻了违规的不良影响的情形,本次纪律处分已酌情予以
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16.2
条、第 16.3 条、第 16.4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 4-
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等有关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纪
律处分决定: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黄欣、叶蒙,时任总经理李战,
时任财务总监钟秋生, 时任董事会秘书易兰锴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
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