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7 月 24 日, 尼勒克县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尼)
应急罚〔 2024〕 8 号) , 因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尼勒克县松湖铁矿 2360
地表工业广场空压机储气罐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 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对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人民币 5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