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航源受到六安海关处罚
2023年4月,庐州海关在稽查中发现应流航源存在申报的税则号归类不准确情况,并移交六安海关处理。六安海关经调查后认定应流航源在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期间委托安徽顺通报关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3票进口商品,申报税则号列归类不准确,导致漏缴关税40.54万元、漏缴增值税5.27万元。
六安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向应流航源出具《行政处罚告知单》(皋关告字[2023]1号),认为应流航源符合从轻处罚情节,作出罚款16万元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