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霍塔浩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388号),认定霍塔浩福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韩城路189号4幢1层1A103部位,自2014年5月起其未经核准搬迁至浦东新区祝桥镇远航路662号院内从事汽车变速箱测试技术服务的经营活动,未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责令霍塔浩福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