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报告期 业绩预告内容明细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元)
2022-10-20 2022-09-30 预计202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00万元至4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值为:25863.91万元至27863.9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160.29%至172.68%。业绩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随着国家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措施逐渐落实显效,公司生产经营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业绩表现较为稳健。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拆迁事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拆迁事项收到的补偿款扣除该部分房地资产的账面价值、搬迁费用及损失后的金额,作为资产处置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1.22
2022-04-02 2021-12-31 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值为:18645.34万元至21645.3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150.92%至175.2%。业绩变动原因说明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系由公司财务部门调整拆迁补偿款会计处理,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变动所致。因亚运会场馆建设,公司所涉房屋土地在2021年度完成拆迁,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79亿元。公司原基于对上述拆迁地块用于亚运会场馆建设的事由,因此将本次拆迁事项认定为具有公共利益性质,对收到当地街道拆迁办的补偿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的规定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将收到的政府搬迁补偿款计入“专项应付款”。其中,属于对公司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近日,公司在年报审计中经与会计师沟通发现,公司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中“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的表述理解不到位,公司收到当地街道拆迁办的补偿款项不属于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3号》。因此,公司调整本次拆迁款项的会计处理,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扣除该部分房地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资产处置收益共计10,890.41万元(含税),计入当期损益,进而调增公司2021年年度净利润。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预计。 1.02
2022-01-26 2021-12-31 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00万元至24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值为:10145.34万元至12145.3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82.12%至98.31%。业绩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度,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受益于下游需求持续扩张,公司主要产品加弹机等销量较上年增长明显。 1.02
2020-03-25 2020-03-31 预计2020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0万元至3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22.38%至-3.64%。业绩变动原因说明自2020年1月以来,国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受疫情影响,公司春节后生产经营时间较往年相比有所推迟,进而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随着国内疫情情况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也将趋于正常,预计疫情对全年业绩的影响相对较小。目前,公司已正常复工复产,整体经营情况趋于正常,未出现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因素。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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