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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2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处置贵州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
    (一)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置业公司)将所持贵州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富华房产")100%股权以净资产 评估值 875.61 万元为基准,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刊 登 于 2010 年 9 月 1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 年 11 月 18 日,珠海港置业公司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 限公司 2010 凭字第 021 号《交易凭证书》: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在挂牌期间是唯一意向受让方,确认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贵州富华 房产 100%股权,转让价款为 875.61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 27 号楼 2 单元 1612 室,法定代表人:单海涛,注册资本 1100 万元,营业护照注册号:110115013186087,经营范围:科技开发。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海涛。
    2、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2 日,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单海涛。实际控制人无其他 下属控制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人民币 875.61 万元。
    2、支付方式、期限及担保 本次转让的价款支付方式为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价款,首期 价款为人民币 400 万元整,转让价款余款 475.61 万元须于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 360 日内全部付清。
    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资产为其应付股 权转让款提供质押担保,待本合同项下全部股权转让款付清后解除该质 押担保。
    3、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协议已于 2010
    年 11 月 11 日签署。
    4、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深资评报字
    [2010]第 057 号)中净资产评估值定价。
    5、评估基准日(以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日期为准)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损益(由转让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后确定具体数额)由转让 方享有及承担,交易双方于移交日结清。
    二、关于处置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
    (一)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贵州富
    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华药业")100%股权以净资产评估 值 2538.09 万元为基准,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出让。(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刊 登 于 2010 年 9 月 1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处置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0 凭字第 022 号《交易凭证书》: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挂牌 期间是唯一意向受让方,确认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贵州药业 100%股权, 转让价款为 2538.09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 27 号楼 2 单元 1612 室,法定代表人:单海涛,注册资本 1100 万元,营业护照注册号:
    110115013186087,经营范围:科技开发。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 海涛。
    2.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 2 日,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实际控制人为:单海涛。实际控制人无其他下属控制公 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人民币 2538.09 万元。
    2、支付方式、期限及担保 本次转让的价款支付方式为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北京国药昌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需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价款,首期 价款为人民币 1200 万元整,转让价款余款人民币 1338.09 万元整须于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60 日内全部付清。
    北京国药昌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资产为其应付股 权转让款提供质押担保,待本合同项下全部股权转让款付清后解除该质 押担保。
    在股权交易成功后,受让方按照贵阳洪城百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筑洪城百佳[2010]龙估字第 014 号)所评估地 价 5,180,488 元汇至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此后,由贵 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完善土地相关手续,一切相关责任及费用 由贵州富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承担。
    3、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协议已于 2010
    年 11 月 11 日签署。
    4、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开元深资评报字
    [2010]第 057 号)中净资产评估值定价。
    5、评估基准日(以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日期为准)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损益(由转让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后确定具体数额)由转让 方享有及承担,交易双方于移交日结清。
    公司目前已收到上述贵州富华房产和富华药业两公司股权转让的 首期款,共计 1600 万元。公司将根据股权过户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0 凭字第 021 和第 022 号《交易 凭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0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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