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报告 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于2010 年6 月份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根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我公司发出《监管函》。公司董事会 对此高度重视,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召集专题会议,结合公司 现有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具体整改报告 如下: 一、关于关联交易不规范的问题 公司2009 年度与安徽省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电煤采购关联 交易未签订书面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上市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与安徽省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电煤采购日常关 联交易一直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严 格执行。从2011 年开始,公司将与安徽省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电煤采购关联交易书面协议,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整改时间:2011 年开始 责任人:公司总经理施大福 责任部门:计划经营部 二、关于公司部分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公司2009 年度存在部分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况,针对信息披露出 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对事件发生的过程、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并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子公司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控制制度,明确重大信息内容及上报程序,从制度 流程上加以完善,予以消缺补差,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 确、合法、合规。制订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于2010 年8 月20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及子公司 内部信息报送工作,公司内部还专门针对各部门及子公司制订了《重 大信息内部报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内容、报送程序, 以及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董秘、财务总监、总经理等相关人员在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宣贯力度,加 强信息披露的意识,在公司内部,以召开工作会议、内部培训会等形 式,加强对各部门、子公司、控股股东等各信息披露责任主体进行培 训,宣贯解读《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管理 规定,加深对证监会、交易所有关规则和文件要求的理解和掌握。 整改时间:制度已于2010 年8 月20 日前制订完成,并在今后工 作中不断强化、贯彻执行。 责任人:公司总经理施大福 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关于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公司应收账款清收问题 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公司应收安徽皖中电力实业股份公司、安徽 顺达电力设备制造公司款项合计约1126 万元,挂账时间超过三年, 公司未采取有效清收措施。 整改措施:公司将督促皖能合肥发电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上述欠款 的催收力度,明确相关责任人,争取尽快清收完成上述欠款。 整改时间:2010 年年底前 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盛胜利 责任部门:财务部 四、关于能源大厦产权尚未过户到公司名下问题 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公司按照5:5 的出资比例共同 建设能源大厦,该大厦于2008 年交付使用,但归属于公司的能源大 厦产权尚未过户至公司名下。 整改措施: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能源大厦产权过户手续,尽 快将能源大厦产权过户到公司名下。 整改时间:2011 年年底前 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盛胜利 责任部门:财务部 总经理办公 室 五、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 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皖能集团除通过公司进行电力投 资外,还直接进行电力投资。上述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控 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不相符。 整改措施: 公司与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主要是由于 历史原因和控股股东的经营范围所形成的。双方已经高度重视这一问 题,已经明确各自的业务定位:皖能集团定位为战略型投资控股公司, 本公司定位为电力板块专业化经营管理公司。近几年双方一直致力于 研究解决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的问题,并开展了相关具体工作。 但近几年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煤电价格联动没有到位,火力 发电企业近几年整体经营业绩不佳,年度间的业绩波动也比较大。同 时,受资金、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完全受让皖能集 团全部发电资产的条件。 下一步,公司将在业务发展中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同业竞争 问题。皖能集团新增控股电力项目均由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 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条件受让控股股东存量电力 资产,逐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的问题。 整改时间:今后本公司将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 取,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责任人:公司董事长白泰平 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六、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较大,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一定 影响的问题 2009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在煤炭采购、委托发电、受托发电 方面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62 亿元、2.72 亿元、1.4 亿元,占同类 交易的比例分别为20.06%、63.43%、91.5%。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一定 影响。 整改措施: 1、公司与控股股东替代发电(委托替代和受托替代)方面的关 联交易:主要是由于公司2007 年关停12.5 万千瓦机组国家给予的三 年补偿电量计划。实施替代发电,有利于降低本公司发电机组煤耗水 平和平均发电成本,提高发电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对公司关停机组 补偿电量计划结束后,因关停机组电量代发形成的关联交易将不存 在。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采购煤炭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严 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 关决策程序,签订交易合同,并严格执行。 整改时间:2011 年开始 责任人:公司总经理施大福 责任部门:计划经营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