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6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两份《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0-020和2010-021。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0-020)中的标准厂房楼号及相应占地面积描述错误,现更正如下: 1、原文:“公司向金山开发公司购买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第23、24、44、45、46、47、48、49、50、52、99幢(共11幢),共计人民币113,443,990元。” 更正为:“公司向金山开发公司购买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第24、44、45、46、47、48、49、50、52、99、100幢(共11幢),共计人民币113,443,990元。” 2、原文:“交易标的为座落于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的标准厂房第23、24、44、45、46、47、48、49、50、52、99幢,每幢建筑面积均为10313.09平方米。上述每幢厂房的占地面积分别为7666.50、7666.59、8184.10、7804.14、7423.88、7048.66、7363.85、8627.75、8269.14、8554.19、10651.20平方米。” 更正为:“交易标的为座落于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的标准厂房第24、44、45、46、47、48、49、50、52、99、100幢,每幢建筑面积均为10313.09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上述每幢厂房的占地面积分别为7666.59、8184.10、7804.14、7423.88、7048.66、7363.85、8627.75、8269.14、8554.19、10651.20、10579.58平方米。” 二、《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0-021)部分内容描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1、原文:“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落实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尽早完成项目前期建设,公司决定购买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标准厂房。” 更正为:“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落实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尽早完成项目前期建设,公司决定购买上述的长乐市江田镇漳坂村土地使用权。” 2、原文:“2、《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标准厂房出让合同》。“ 更正为:“2、《土地转让合同书》。”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