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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置业(00055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信托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14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信托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述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或“受托人”)拟投资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茵达”)持有的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莱德”)51%股权受益权(以下简称“特定股权受益权”),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18个月。投资后,特定股权受益权转让给华能信托。南京莱茵达对特定股权受益权享有优先权(即“行权”)。
    (二)、具体内容
    华能信托拟设立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投资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持有的杭州莱德51%股权受益权,南京莱茵达对特定股权受益权享有优先权(即“行权”)。
    1、信托投资期限:18个月。根据信托计划的约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
    2、信托规模: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3、南京莱茵达行权期限:信托成立之日起18个月,信托成立满9个月之日起可提前行权。
    4、南京莱茵达优先权的行使:南京莱茵达需分次向华能信托支付行权保证金,每次支付的时间为6个月,年行权保证金比例为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的12.5%;南京莱茵达行权时,上述保证金转为行权费;南京莱茵达不行权时,华能信托有权没收上述保证金。
    当南京莱茵达所支付的行权保证金及行权价款不足时,公司将为该差额负有补足义务;同时,杭州莱德将其拥有的宗地编号为杭政储出【2009】8号地块所对应的51%面积地块之土地使用权全部抵押予华能信托,为南京莱茵达行权及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提供抵押担保。南京莱茵达为行使对特定股权受益权的优先权,以其持有杭州莱德51%股权质押给华能信托,为南京莱茵达行权及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华能信托系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信托业务。华能信托是中国华能集团旗下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8年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重组而成,2009年1月正式更名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009年2月,经银监会批准,华能信托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正式按照“新两规”(指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开展信托经营业务。截止2009年底,华能信托注册资本金6.03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与华能信托之间不存关联关系。 
    (二)、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与华能信托之间未发生此类交易。 
    (三)、南京莱茵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2504.8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室内装饰,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物品)的销售,商业用房经营管理(非市场经营管理)。目前开发“莱茵东郡”项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交易成功,将为公司带来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新增资金,为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实现战略目标。南京莱茵达目前开发的“莱茵东郡”项目未来将带来充裕的资金,以及公司整体的良好发展,南京莱茵达有能力在期限内行权。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差额补足义务需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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