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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世股份(00060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25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 年 5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0 年 5 月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郑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郑宽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石东平先生、吴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石东平先生、吴黎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继续聘请张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张成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咸海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咸海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5 月24  日附件: 
1、郑宽先生简历: 
     郑宽先生,1972 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学历。曾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郑宽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截至目前郑宽先生持有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3.285%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郑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郑宽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石东平先生简历: 
     石东平先生,1969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部经理、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石东平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截至目前石东平先生持有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3.43%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石东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石东平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吴黎明先生简历: 
     吴黎明先生,1971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黎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吴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吴黎明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张成先生简历: 
      张成先生,1974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投行部业务部经理、企业债券发行部高级经理、新华联集团上市公司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张成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咸海丰先生简历: 
     咸海丰先生,1970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咸海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咸海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咸海丰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骏、徐晋涛、韩建旻,就公司继续聘请郑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继续聘请石东平先生、吴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请张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聘请咸海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独立董 
事意见,他们认为: 
     公司继续聘请郑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继续聘请石东平先生、吴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请张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聘请咸海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相关人选的任职资格、条件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人选均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履行好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对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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