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做出决定,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对候选董事黄振彬的表决议案; 2.对候选董事宋支边的表决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的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三)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起至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股份数量之前。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 邮编:454172 联系电话:0391-3261118 传真:0391-3261297 联系人:马东洋 五、备查文件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____________: 证券帐号:__________,截止2010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焦作万方000612”股票____________股。现委托_________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2010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9时于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的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对候选董事黄振彬的表决议案 对候选董事宋支边的表决议案 委托日期:2010年__月__日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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