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0 年6 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 名,实际出席监事7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唐志萍女士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高宝祥先生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唐志萍女士简历 2、高宝祥先生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 唐志萍女士简历 唐志萍,女,1950年 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工作履历: 1971年 3月—1974 年4 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财务科,会计; 1974年 4月—1975 年2 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团委,团委副书记; 1975年 2月—1982 年3 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2年 3月—1984 年1 月,东北林业大学林经系经营管理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4年 1月—1985 年3 月,吉林家松江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5年 3月—1990 年4 月,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0年 4月—1994 年3 月,吉林省商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4年 3月—1998 年4 月,吉林省贸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8年 4月—1999 年5 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9年 5月—2010 年4 月,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教育履历: 1982年 3月—1984 年1 月,东北林学院林经系; 1984年 9月—1985 年1 月,东北林学院国家统考班; 1985年 1月—1987 年12 月,现代管理刊授大学; 1987年 3月—1988 年2 月,吉林省现代人才管理函授部; 1989年 9月—1992 年6 月,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研究生。 唐志萍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宝祥先生简历 高宝祥,男,1949 年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工作履历: 1970年 11 月—1980 年12 月,长春市南关区房产处,房管员、副科长; 1980年 12 月—1981 年12 月,长春市房产经营公司管理科,副科长、副所长; 1981年 12 月—1993 年8 月,长春市房产经营公司,副经理; 1993年 8月—1997 年4 月,长春市房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1997年 4月至今,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教育履历: 1984年 8月—1986 年8 月,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党政干部基础专修科; 1991年 8月—1993 年8 月,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 企业管理专业。 高宝祥先生为公司股东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高宝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