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江兴隆街证券营业部迁址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兴隆街证券营业部迁入青岛市的批复》(青证监许字〔2010〕27号),同意公司临江兴隆街证券营业部迁至青岛市。
公司将根据批复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营业部的筹建工作。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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