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核准设立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82号),核准公司设立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5年。计划推广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30亿份,存续期间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50亿份。 公司为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作为计划的托管人,公司和建设银行作为计划的推广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 公司将在上述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合规地启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在计划说明书设定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的推广、设立活动,并开展投资管理和后续服务活动。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