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7日 2、召开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孙贵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90,130,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0,000,000股的55.92%。 三、提案的表决方式 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二)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决议内容: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0,124万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5,591万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125,715万元。公司鉴于2009年实际效益情况,考虑2010年公司面对的外部市场环境还有待逐步恢复等不确定因素,公司提出2009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五)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六)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为一年,全年审计费用90万元。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七)审议《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八)审议《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九)审议公司《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90,130,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义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山屹、艾娜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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