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观湖公寓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庆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9451.2556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2.2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94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4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并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4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94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预案》。 大会决定,由于公司2009年度赢利基数较小,2009年度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补充开发新项目需要的流动资金;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同意94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表决情况: 同意9451.2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万秋琴 徐洪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