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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地产(00083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8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国兴地产
    股票代码: 000838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0 号国兴家园 4 号 楼 D1 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 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 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融达、出
    让人
    指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国兴地产 指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财信集团、受让人 指 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指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融达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出售 36,018,930
    股国兴地产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献斌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0 号国兴家园 4 号楼 D1 三层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552773
    税务登记证号: 京税证字 11010874810038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4810038-6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 管理集团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 刘汉平 联系电话: 010-88354369
    主要股东: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86.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
    情况
    申献斌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长
    余建平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张宏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总经理
    田英 女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吴旭辉 男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 5%
    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
    司达到或超过 5%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转让持股目的
    一、转让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国兴地产股份是依据自身战略发展规划,调整投资
    结构。
    二、后续安排 为解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适应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出售、大宗交易 系统出售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国兴地产股份的可能,但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维持国兴地产第一大股东地位。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北京融达持有国兴地产94,512,5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52.22%,北京融达为国兴地产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转让后,北京融达持有国兴地产58,493,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32%,仍为国兴地产的第一大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持有人 变动前 变动后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94,512,556股
    58,493,626股
    持股比例 52.22% 32.32%
    持股性质 无受限流通A股 无受限流通A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于 2010 年 12 月 5 日由以下各方在北京签订: 转让方: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 目标股份转让
    (1) 截止协议签署日,北京融达为国兴地产登记在册的目标股份的持有 人。北京融达同意根据协议所商定条件和条款,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转让并过户 至财信集团名下;财信集团同意前述受让该目标股份。
    (2)在目标股份转让完成后,财信集团持有国兴地产 36,018,930 股股份。
    2、 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及支付
    (1)双方同意,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按国兴地产股份在 2010 年 12 月 5 日 前的三十个交易日均价 9.00 元/股确定,总价款为人民币现金叁亿贰仟肆佰壹拾 柒万零叁佰柒拾元整(¥324,170,370.00 元)。
    (2) 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为:
    ①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财信集团向北京融达 支付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6.17%,即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 元)作为定
    金;
    ②本次股份转让事宜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财信集团向北京融达支付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61.70%,即贰亿
    元整(¥200,000,000.00 元),同时,上述贰仟万元定金转化为股份转让款项;
    ③目标股份由北京融达过户至财信集团名下后 15 个工作日内,财信集团向 北京融达支付目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其余 32.13%,即壹亿零肆佰壹拾柒万零叁 佰柒拾元整(¥104,170,370.00 元)。
    ④在北京融达收到财信集团每期支付的转让现金对价后,北京融达应向财 信集团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3、 目标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在协议签署之后,由财信集团牵头,双方积极准备相关资 料,共同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手续。
    双方同意,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 3 个工作日 内到股份登记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目标股份过户后,财信集团成为国兴地产的股东,合法持有目标股份, 并享有和承担目标股份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让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其他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任何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任何补充协议,转让双方没
    有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本次股份转让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化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后,北京融达持有国兴地产58,493,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32.32%,仍为国兴地产的第一大股东,国兴地产实际控制权无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国兴地产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知情人员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国兴地产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
    (二)北京融达股东会决议;
    (三)北京融达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北京融达营业执照。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地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 230 号
    股票简称 国兴地产 股票代码 000838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0 号国
    兴家园 4 号楼 D1 三层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 有 股 行 政 划 转 或 变 更 □ 间 接 方 式 转 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数量: 94,512,556 股 持股比例: 52.22%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36,018,930 股 变动比例: 1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为 58,493,626 股,持股比 例为 32.3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国兴地产的运营和发展状况 等决定是否继续减持国兴地产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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