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0年6月8日在《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根据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2010年6月2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
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江油二郎庙)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二) 议案名称
1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 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确定审计费用及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与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限公司续签《原材料采购协议》的
议案
(三) 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案1,2,3,5,6,7,9)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0年4月22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0-11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登记时间
2010年6月28日上午8:30-9:00;
3. 登记地点:
公司总部三楼2009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江油二郎庙)
4. 联系方式
电话:(010)5827 5859,(028)8673 0850
传真:(010) 8453 9136
联系人:魏斌,岳珊
5.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73 0850,(010)5827 5859,
传真:(010) 8453 9136
联系人:魏斌,岳珊
通讯地址:成都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B座17层
邮政编码:610016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1日
附件: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