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由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7 次会议作出决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召开时间:2010 年4 月23 日上午9 时30 分
2.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9 号友谊商业大厦15 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 年4 月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其他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苏斌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200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审议并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决议公告及议案内容刊登于2010 年3 月27 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2010 年4 月20 日9:30—17:00;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环
市东路 369 号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九楼接待2 室。
(2)传真登记和信函登记期限:在2010 年4 月22 日上午12 时之前,将已填妥及签
署之拟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连同所需登记文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携带下列证件出席: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出席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股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3.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
是否股东)作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
委托代理人只能分别按其委托代表的股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
表格”(以下简称“委托书”)或其复印件)。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
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委托书或者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
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
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最迟须
在2010 年4 月22 日上午12 时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3)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书出席。如果出席会议
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除出示委托书外,还应出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它
决策机构授权该人士的决议复印件始可出席会议。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483013或020-83577980
传 真:020-83572228
邮政编码:510095
联系人:邓美薇、李浩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表格;
附件二:出席股东大会确认回执。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27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表格
(授权表决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作为公司股
东,现委任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友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
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
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审议及批准《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及批准《200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0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及批准《200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及批准《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确
定其薪酬的议案》
公司股东签署(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委托机构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委托人/委托机构联系电话: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须进行公证。
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2时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6、本授权委托书以一式两份填写。其中一份应依据附注4的指示予以送达,另一份则应依据附注5的指示于股东大会出示。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
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0年4月23日举行的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
(盖章)
2010年 月 日
附注: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12时之前送达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483013或020-83577980,联系人:邓美薇、李浩)。此回执可采用现场登记、来函登记(邮政编码:510095)或传真登记(传真号码:020-83572228)方式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