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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00200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9日上午10: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81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63,8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63,8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440,010股)、孙建江先生(持有8,169,390股)、邵志明先生(持有7,110,00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3,1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及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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