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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00200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1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0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俞锋华先生委托董事孙建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蔡乐平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10-025的公司公告。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金越顺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董事中,孙建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之表弟且孙建江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副主席,邵志明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金越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之兄弟。
    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继续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自2010年8月30日起至2011年8月29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10-026的公司公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企业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为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自2010年8月30日起至2011年8月29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若精功科技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若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授权由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10-026的公司公告。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金越顺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董事中,孙建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之表弟且孙建江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局副主席,邵志明先生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金越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之兄弟。
    为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轻钢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世纪公司”)进行该项目所需的2E、2F生产车间及辅属工程的建设,工程总造价预计为人民币2,858万元(大写:贰仟捌佰伍拾捌万元整)。其中,委托精工轻钢公司主要为2E、2F生产车间及附属工程的的钢结构工程建设,协议金额预计为1,388万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捌万元);委托精工世纪公司主要为2E、2F生产车间及附属工程的土建工程建设,协议金额预计为1,47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柒拾万元)。
    上述工程建设属项目施工范围以内的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属于联系单部分的待项目竣工后在审计价的基础上按中标价同比例下浮12%确定最终结算价。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10-027的公司公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10-028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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