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7日下午2 时
2、召开期限: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 年10月8日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7、出席对象:
⑴凡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⑶保荐机构代表;
⑷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实施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36公告。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实施与"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配套的技改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37公告。
(四)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038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1-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⑴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⑵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⑶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⑷ 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10月12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五龙路22 号
⑵ 邮政编码:215228
⑶ 电话:0512-63550591、63574760
⑷ 传真:0512-63555511
⑸ 联系人:卢蕊芬、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0年10月8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民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0年10月17日召开的江苏新 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 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关于公司实施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项目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实施与"年产20万吨差别化纤维涤纶长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
期工程"配套的技改项目的议案
四、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