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4 月26 日9:00
2.召开地点:公司空港工厂会议室(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航海路53 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 年4 月1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参会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8. 公司董事会《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选举王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进行累积投票。
1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1-9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10 项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
议案全文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
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9日~20日(星期一,二)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
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
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
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
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
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
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
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
四、其它事项
1.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2. 联系传真:022-24890198(自动)
3. 联系人:翟洁 国炜
4.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请注明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
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