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卖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
目 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减持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备查文件.........................................7
附表...................................................8
第一节 释义
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指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指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 绿大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举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
昆明市蓝黑路132号
通讯地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公司任职情况 兼职情况
李德铢 男 中国 昆明 所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减持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绿大地股份的目的是为解决研究所科研发展工作计划自有资金需求。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转让绿大地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绿大地7,445,658股,占股份总额的4.9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0年年11月11日,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出售本公司流通股1,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51,087,104股的0.86%,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股情况 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8,745,658 5.79% 7,445,658 4.93%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绿大地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4号)的规定,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拟划转1,233,843股公司股份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该部分股份自2009年6月19日起被冻结,除此之外,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李德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云南省昆明市
公司
股票简称 绿大地 股票代码 002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云南省昆明市北郊黑
称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注册地 龙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8,745,658股 持股比例:5.7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数量: 7,445,658 股 变动后比例: 4.93%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德铢日期: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