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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26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11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关联董事何学葵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贷款暨控股股东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决定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官渡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5.56%,贷款方式为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担保物为公司控股股东何学葵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万股。
  何学葵女士持有绿大地股份总计4,325.798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63%,目前已质押股数为1,9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8%。若本次质押担保业务办理完成,其累计质押股数将上升为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何学葵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已经取得我们的认可。公司的控股股东何学葵女士以其持有的绿大地股份300万股为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经济行为,该经济行为有助于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在审议此项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何学葵女士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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