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8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监事张鹏女士、马小冈先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监事薛林先生以通讯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0-041)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