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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00231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绍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如下: 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原为: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现修改为: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备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简历详见附件)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如本次会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获得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增加至 9 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绍日先生、叶惠棠先生、陈永红先生、龙超峰先生、周雪
    莉女士、袁锐光先生、孙宪鹏先生、张晓霞女士、邓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其中,孙宪鹏先生、张晓霞女士、邓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名张绍日先生、叶惠棠先生、陈永红先生、 龙超峰先生、周雪莉女士、袁锐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孙宪鹏先生、张晓霞女士、邓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 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备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独立 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备注:《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绍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6 年 8 月出生,大专学历, EMBA 医药管理专业,经济师职称。曾任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厂副厂长,广东众生 制药厂营销副总经理,东莞市华冠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华南制药厂厂长; 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董事。
    张绍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28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32.74%,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叶惠棠: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7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 助理会计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财务科科长、副厂长,广东众生制药厂财 务总监,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广东华南药业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现 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莞 市众生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众生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
    叶惠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11,525 股,占公司总股份 7.84%,与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永红: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EMBA 医药管理专业,主管中药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销售部副经理,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
    心总经理;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东莞市华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永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2.25%,与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龙超峰: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 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广东华南制药厂中试室主任、副厂长;现任广东众生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研发中心主任,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龙超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2.25%,其妹龙春华女 士担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5、周雪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70 年 6 月出生,硕士学历, 主管药师职称。曾任北京万辉药业集团药政主管,清华紫光药业医学部经理,清 华紫光测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清华同方能源环境公司行政总监,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袁锐光: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38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五洲制药厂技术员、副厂长,广东省石龙华南制药
    厂副厂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技
    术总监,东莞市华弘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袁锐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孙宪鹏: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54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 历,经济师职称。曾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兼任深圳市 赣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赣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众 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宪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晓霞: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57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 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绵阳医药站、绵阳药业集团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 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太极集团审计处副处长,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张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邓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4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历, 教授。曾任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等职 务,在东莞市石龙镇镇政府挂职锻炼期间,任镇长助理和工业总公司的财务顾问。
    现为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财务管理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教育 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广东众生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邓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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