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0月24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经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的内部审计,编制过程及复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客观、公正地反映了现阶段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公司相关整改工作已按整改计划初步落实,独立董事将督促公司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执行。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监督公司完成整改计划。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经过核查,认为:“人人乐对本次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和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已按照前期制定的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人人乐(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自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安信证券对人人乐出具的上述整改报告内容无异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确认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建立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核查后认为:“人人乐对该项自查工作高度重视、且全面和深入;人人乐已建立和健全了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人人乐不存在资金被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对人人乐出具的《自查工作报告》无异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上市后的财务管理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财务基础制度及流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完成后的《财务管理制度汇编(2010)》主要包括财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基础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算决算管理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程等内容。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评价意见》、《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报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报告〉的审核意见》均全文刊登2010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其中《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还刊登在2010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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