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7月7日,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同意。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禾欣化工公司”)、嘉兴禾大科技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称“禾大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禾欣化工公司提供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意禾大公司为公司提供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意禾欣化工公司为禾大公司提供3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5.00%),成立时间:1997年3月12日,注册资本:204.9234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朱善忠,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氨酯、聚氨酯多元醇(PET)。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15,395.37万元,净资产10,075.37万元,2009年营业收入41,143.06万元,实现净利润2,477.68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4.56%、45.30%。
嘉兴禾大科技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74.90%),成立时间:2000年6月5日,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沈云平,经营范围:加工、生产销售PU色粉、建筑防水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PU浆料、表面处理剂、皮革纺织助剂。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38.05万元,净资产3,562.90万元, 2009年实现净利润1,251.79万元。
2009年营业收入5,617.05万元,实现净利润1,251.7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49%、25.99%。
三、担保内容
1、公司为禾欣化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所形成的债务不超过
3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为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禾大公司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所形成的债务不超过3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为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3、禾欣化工公司为禾大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所形成的债务不超过3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为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日常经营需要,同意为其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的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未按持股比例对两个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499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12799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分别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2.85%、25.32%。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