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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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7月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善忠先生主持。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经举手表决通过《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议案》;对该决议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兴禾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禾欣化工公司”)、嘉兴禾大科技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称“禾大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禾欣化工公司提供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意禾大公司为公司提供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意禾欣化工公司为禾大公司提供3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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