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9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0年12月9日上午9:00 4、会议地点: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0年1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显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沭阳皮革工业园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一)、(二)、(四)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三)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2月6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0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海宁市广顺路407号皮革城大厦19楼投资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克琪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广顺路407号皮革城大厦19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3144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 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 视为废票处理)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显通置业有限公司开 四 发建设沭阳皮革工业园项目的议案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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