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11月12日上午9:00 4、会议地点:马鞍山市红旗南路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0 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细内容见2010年9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 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 —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红旗南路18 号公司董秘室。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红旗南路18 号公司董秘室 邮编:243000 联系人:董吴霞 联系电话:(0555)2229303 传真:(0555)2229287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泰尔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 决 意向 表决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关于修改的议案》 2、《关于修改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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