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0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2日上午九点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9日(周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0年9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10日、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系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3、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刘冀鲁
2010年8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
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代理权限
序
号 代理事项
赞 反 弃
成 对 权
1 关于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2 议案
关于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
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