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9月29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新办公楼2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刘冀鲁、吴翠华、司徒伟廉、唐成宽、陈炬、陈诗君、戴新民、王景、赵增祺均参加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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