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11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推荐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选举程序 1、选举方式 本次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2、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天内(即2010年11月3日前)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不再接收股东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在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监事会。 (3)本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的职工代表监事,不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即已生效。 (5)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关于推荐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于2010年11月3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于在2010年11月3日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535-6723171,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于2010年11月3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务部 联系人: 程永峰、蒋达光 联系电话:0535-6723532 联系传真:0535-6723171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7号 邮政编码:264003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2日 附件: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 推荐人: 联系电话: 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别 任职资格: 是 / 否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电话: 传真: 邮箱: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