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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 201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有关本次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00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 12 月 17 日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0 年 12 月 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 等。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志坚先生
  1.1.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学良先生
  1.1.3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保才先生
  1.1.4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绍宏先生
  1.1.5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敏雪先生
  1.1.6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守武先生
  1.2、独立董事
  1.2.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泽曦女士
  1.2.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乃胜先生
  1.2.3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政先生
  1.2.4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益民先生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贾土岗先生
  2.2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德清先生
  3、《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12 月 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
  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0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王敏雪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 转 9037
  2、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 8 号安徽神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传真: 0553-531657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 案 序 号
  表 决 内 容
  赞成票数(万 股)
  董事∕独董赞 成总票数(万 股)
  《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1.1.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志坚先生
  1.1.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学良先生
  1.1.3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保才先生
  1.1.4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绍宏先生
  1.1.5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敏雪先生
  1.1.6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守武先生
  1.2.1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泽曦女士
  1.2.2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乃胜先生
  1.2.3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政先生
  1.2.4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益民先生
  换
  届 《 选 关 举 于 的 公 议 司 案 监
  》 事 会
  2.1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贾土岗先生
  2.2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吴德清先生
  3	《关于修订〈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	成  反	对  弃	权
  说明:
  1、议案一、二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事时,每一股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即在"同意"下面的方框中填写其拟对候 选人支持的票数。
  2、议案三采取普通投票方式,即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 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 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3、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 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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