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0年8月7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8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另有公司的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0 年 8 月1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0年8月19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环境试验与制冷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工艺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关于调整R600a系列高效节能环保连杆式冰箱压缩机生产线改造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及配套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两项议案情况详见2010年8月19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工艺设备及配套建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以上两项议案,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0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两项议案,同意该两项议案,《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0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该两项议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调整的专项意见》详见2010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通过《关于成立审计部及聘任胡永东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6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制度。鉴于公司目前内审部门尚未完全建立,相关制度履行尚处于试行阶段,公司拟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胡永东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
审计部负责人胡永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2010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改前后对比内容见附件二
六、通过了关于《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制度于2010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披露。
七、通过了《关于PW系列滑管式压缩机技改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2010 年经营实际,以自筹资金1380.5 万元,实施PW系列滑管式压缩机技改项目。上述项目实施后,新增滑管式压缩机年产120万台以上,并进一步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有效利用和挖掘公司现有装备的生产潜力,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八、通过了《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128,140,878.10元。以公司2010年6月30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50 元(含税),本期不
转增,不送股。本次利润分配分配总额46725000元。此次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剩余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1415878.10元,转入下期分配。
九、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0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
附件一:
胡永东,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1年7月至1997年10月担任国营建川机械厂销售员,1997年11月至2010年8月历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营销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附件二:
修订一:
原总经理工作细则第八条第四款:
(四)公司向银行筹措长期或短期借款并以公司资产提供相应贷款的抵押或质押,其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的,由总经理全权决定并代表公司签订有关经济合同。其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以上的,由总经理报公司董事会决定,待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修订后:(四)公司向银行筹措长期或短期借款,其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的,由总经理全权决定并代表公司签订有关借款或授信合同。其单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的,由总经理报公司董事会决定,待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修订二:
原总经理公司细则第八条增加一款(五),原第(五)改为(六),原(六)改为(七)。
(五)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在以下限制范围内的,由总经理决定,并签订有关合同:
(1)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
(3)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超过上述限制范围的担保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