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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信永益(00237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17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 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结合公司超募资金状况及2010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超募资金专户。此笔超募资金使用范围也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压力,实施后联信永益约减少财务费用支出270 万元(按人民银行2008 年12 月23 日调整的1 年借款利率计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联信永益使用超募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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