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19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楼四楼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门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事项一《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2,400万元》,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事项二《投资9,780万元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投资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鉴于数码科技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 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关联董事丛强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0年9月6日在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