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11月8日在威海市高技区火炬路169号新北洋大楼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对《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