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是公司开拓西部市场的良好机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下浮10%计算,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