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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10月23日,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出具的天健验字[2010]3-20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692,623.97  元,较原募集计划362,430,0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147,262,623.97元。
  2010年5月24日,公司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7,7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700万元于2010年11月24日之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7,700万元超募资金,待其归还超募资金专户后,用于偿还银行贷 款。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拟用于一次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注销该账 户。(截止2010年9月30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51.16万元。)
  一、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明细:
  截止2010年8月31
  银行名称        贷款        贷款期限         利率    日贷款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崇义支行   4,000 2010.07.20-2011.07.19  5.31%           4,000
  中国农业银行崇义支行   2,500 2010.08.27-2011.08.26  5.31%           2,500
  招商银行赣州分行       1,200 2010.03.26-2011.03.26  5.31%           1,200
  合 计                  7,700                    -      -            7,700
  二、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持续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刚性贷款余额较高,每年需承担的财务费用约3,600万元左右,对企业的效益影响较大。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使用超募资金7,7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偿还银行贷款,优化了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年节约利息支出408.87万元,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实施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实施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用7,7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用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一次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账户。
  四、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实施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使用本次7,7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用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一次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账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章源钨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章源钨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章源钨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实施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章源钨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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