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0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 (三)召开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检测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新建年产600万平方米的PVC/PVG生产线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利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利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修订(草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5月28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14513 传真:0573-88531023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3969 特此通知。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2日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附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 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新建年产600万 平方米的PVC/PVG生产线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利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 款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利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议案》 5 《关于修订(草案)的议案》 6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