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0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31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主持人:董事长沈耿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耿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新建年产600万平方米的PVC/PVG生产线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5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96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5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5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草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5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5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58,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刘新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