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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00238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4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33.70万元,较原计划的
  18,716.71万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19,716.99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01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计划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的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如下:
  1、主要营运资金状况
  1)货币资金情况: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2,101.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29,354.02万元。
  2)应收账款情况: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12,718.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2.02%;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3.43%,从而增加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比例。
  3)预付款项情况: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3,187.02
  万元,主要为预付供货商采购货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5.52%。公司在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往往为了向供货商争取较低的采购价格以控制产品成本,或缩短采购供货时间而经常采取预付、现付方式,这需要流动资金的持续支持。
  4)存货情况: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余额为8,544.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4.80%,较年初余额增长92.77%,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量的增加而增加存货储备,从而需要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
  5)应付账款情况: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为2,456.78万元,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比例为65.11%。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的营业周期较长,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项目           2010年1-9 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数)               3.96            5.02            3.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           2.97            4.12            4.28 
  从上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公司营业周期较长,2008年至2009年度公司营业周期分别约为222天、185天。公司的终端客户以电子厂商为主,此类客户的特点是付款期较长,这就使得公司从采购付款到销售回款的整个营业周期时间较长,平均约为5~6个月,在这个期间主要依赖于公司营运资金的支持。
  2)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降低,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增加
  2010年度物价较2009年有一定幅度的上涨,受原材料成本增加影响,公司2010年全年综合毛利率约20%(比2009年度毛利率下降约5%)。受毛利率下降因素影响,公司每增加业务收入15,000万元需要占用流动资金5,333.33万元,同比新增资金占用量约300万元。
  3、补充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测算:
  按照公司的销售规划,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比2010年度按年增长率30%计算,即实现营业收入约为65,000.00万元,则2011年比2010年预计增加的营业收入为15,000.00万元,平均每月增加1250万元;2011年计划应收账款周转天数90天,存货周转天数70天,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60天;公司2011年度毛
  利率约20%,一个营业周期需增加流动资金投入约5333.33万元,计算过程:
  1250×(1-20%)×160/360×12=5333.33万元。
  4、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和承诺
  公司以3,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建斌、傅承核查后认为:新亚制程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建斌、傅承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拓展;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系依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的需要,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流动资金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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