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力生制药拟转让所持有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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