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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