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本次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滨海圣光皇冠假日酒店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力生制药扩建项目以置换方式购买土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1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11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00111 联系人:马霏霏 岳长胜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力生制药扩建项目以置换方式购买土地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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