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传动”)与许昌兴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远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将许昌县尚集镇万向路181558.91㎡(272.33亩)使用期限为48.5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远东传动。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0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交易事项(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
0票)。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由远东传动、兴远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许昌市北郊尚集镇昌盛路
法定代表人:刘延生
注册资本:18700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及核定公司经营的
进口商品除外);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
2、许昌兴远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许昌县尚集镇
法定代表人:李志敏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许昌县尚集镇万向路,土地面积181558.91㎡(272.33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8.5年。
该工业用地兴远公司没有对其进行租赁,也没有抵押,同时兴远公司没有设立抵押、租赁的权利。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主要内容
1、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4,901.94万元,价格以上述工业用地出让时的竞拍价及许昌县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为依据,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总额为4901.94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包括银行借款)受让上述工业用地使用权。
2、因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兴远公司承担。 3、在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时,兴远公司需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派专人积极配合直至产权过户等相关手
续办理完毕为止。
4、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六个月,兴远公司与远东公司应尽快完成内部相关程序,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5、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建设汽车传动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全资子公司许昌中兴锻造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项目,项目需新增用地120亩,我公司今后还会适时上马等速传动轴等汽车零部件项目,而公司现有的土地已全部利用上,公司已无土地建设新项目。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加强土地储备,具有良好前景的建设项目的发展规划,对于提升公司的汽车传动轴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应对能力,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备查文件
1、2010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