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上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一届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怀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汽车传动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汽车传动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新成果、新技术的产业化,能够缩短新技术成果转化周期,能够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在我国汽车传动轴行业中地位,同意公司以首次发行的部分超募资金3,029万元建设“汽车传动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以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许昌中兴锻造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5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年产3.5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的建设能够解决全资子公司许昌中兴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锻造”)锻造产能不足、限制公司传动轴产能扩张的瓶颈问题,同意公司以首次发行的部分超募资金12,859万元对中兴锻造增资,用于建设“年产3.5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
三、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在安徽省合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在安徽省设立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缩短周转时间,能够全方位满足客户及时、多样化的需求,增加公司产品在安徽省主机厂的配套份额,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发行的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000万元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远东传动轴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综上,监事会认为,上述三个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将上述三个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20日